發布時間:2020-05-15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溫州市鹿城區懷江路1號金融大廈附樓1-4層十年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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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255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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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懷江路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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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積(㎡) |
4905.6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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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商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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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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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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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不動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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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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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東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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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19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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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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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已辦理不動產權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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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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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溫州市鹿城區海事路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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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邱海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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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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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龔劍鴻 |
聯系電話 |
13957705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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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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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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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海事路17號金投商務樓6樓606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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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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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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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國有資本投資運營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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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總經辦會議紀要〔2020〕1 號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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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直接競得。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網絡競價 R拍賣 □招投標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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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采用有底價增價式拍賣方式。招租競價成交后,買受人必須當場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否則,按買受人自動放棄論處,由出租方另行安排出租,同時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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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51萬元 |
交納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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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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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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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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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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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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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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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買受人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買受人的交易保證金可沖抵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買受人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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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及履約保證金在競價成交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以后每期租金提前半個月支付,租金年付,先付后用。 |
租金遞增 |
租金從第二年起逐年遞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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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履約保證金為首年租金20%(取整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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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標的需要繳納的房產稅和土地稅由委托方承擔,其他稅和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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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成交結果公示5個工作日,待公示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簽訂租賃合同,租期從簽訂《租賃合同》后的次日開始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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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競買人資格條件:(1)、須為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及控股(最大)股東(以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名冊為準)要為合同履約負連帶擔保責任;(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須提供無不良記錄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證明,參與競價的企業法人代表及控股(最大)股東(以在工商部門登記的股東名冊為準)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3)、該標的僅供商業使用;(4)、不接受聯合體報名;(5)、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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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1、標的物以移交時的現場現狀為準,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買受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 2、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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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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