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0-21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聯合廣場地下停車庫一年租賃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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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1447944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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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 其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區聯合廣場地下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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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車位數 |
停車位517個(其中無機械式停車位58個,機械式停車位459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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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 |
收費停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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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年限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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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租期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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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證信息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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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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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情況 |
評估機構 |
溫州東甌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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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0年7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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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資產評估已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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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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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市名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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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南塘五組團16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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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林玉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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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145043773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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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傅少靚 |
聯系電話 |
1385885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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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 |
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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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地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南塘五組團16幢7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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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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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總經理辦公會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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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 |
溫州市名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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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溫州市名城建設開發有限公司會議紀要[2020]38號 |
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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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并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首期租金(成交價格的25%)及履約保證金;并與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的租賃合同,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成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兩個及兩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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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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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100萬元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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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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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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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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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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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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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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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承租方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付清首期租金(年租金成交價格的25%),此后租金一季度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應在每期租金起算日提前10天付清。 |
租金遞增 |
租期1年,租期內租金不遞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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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承租人需支付首年租金成交價的 30%作為履約保證金,結清租金及其它費用,在解除租賃合同或租賃合同終止后經查驗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后無息退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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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1、租賃期間出租方收取租金后開具給承租方車庫租賃專用發票的稅負由出租方承擔。 2、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物業費及各類管理等一切費用均由承租人承擔。電費價格為1.5元/度,水費價格為3.5元/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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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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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經營范圍須包含停車服務管理; 2、法定代表人或最大股東須做為自然人提供擔保; 3、競得標的后,承租人須配備持有機械式停車設備操作證的管理人員; 4、委托代理的: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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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項 |
1.本次拍賣在同等條件下,原承租人享有優先承租權。拍賣采用有底價投標式公開拍賣方式。拍賣方事先公布標的物的具體情況和拍賣條件,有意競買者(原承租人除外)在規定時間內將密封的報價書遞交給拍賣方,由拍賣方在事先確定的時間公開開啟,當場確認最高報價者。待最高報價確認后,首先應確定最高報價者為新意向承租人,再征詢原承租人是否愿意按該價格承租;如原承租人不接受的,則新意向承租人為中標單位;如原承租人愿意接受的,則新意向承租人可再次提高報價,直至一方放棄為止。 2. 承租人須遵守政府相關部門的收費標準合法收取停車費。小區業主收費標準為每個車位300元/月,合同履行期間承租人未經我公司書面同意不得調整收費標準。 3.出租標的車庫租賃期間由溫州市百安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物業、經營管理。 4.為了實現標的車庫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確保車庫高效、安全、有序運行,出租方將對標的車庫服務質量進行考核并采取不定期檢查的方式。承租人如有違反下列所述的行為,出租方有權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金額做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具體如下: ①發現不按標準收費以及收取租賃期限外的停車費;發現一次扣1000元,二次扣2000元,并以此類推。 ②發現或業主(車主)投拆(經核實)占道停車管理不到位以及坡道、消防通道有停車現場;發現一次扣1000元,二次扣2000元,并以此類推。 ③消防安全管理(發現私自拉電或不按規定隨意電瓶車充電及車管員使用公司規定禁用的生活小電器);發現一次扣1000元,二次扣2000元,并以此類推。 ④媒體曝光影響公司聲譽;如媒體曝光影響公司聲譽一次扣10000元,如有第二次直接解除合同關系并沒收履約金。 5發現或業主投訴停車庫環境衛生臟、亂、差;發現一次扣1000元,二次扣1000元,并以此類推。 5、承租期間,停車位需優先為小區業主使用。承租人需做好相關收費管理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人員必須穿著統一款式服裝和佩戴統一明顯標志,規范管理,指揮車輛按序進出和停放,維護停車秩序,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車輛停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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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 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