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01-26
出租標的基本情況 | 標的名稱 | 機械大廈和電子樓整體十年使用權招商項目 | ||||
首年租金 出租底價 | 2863217元 | |||||
出租標的其 他相關情況 | 出租標的地址 | 溫州市鹿城區黎明西路307弄10、12號(原門牌29弄2、6號) | ||||
出租面積(㎡) | 地上建筑面積合計10845.52㎡,地下室822.97㎡,地面室外附屬約2162㎡,共占地3939.6㎡ | |||||
出租用途 | 非居住 | |||||
出租年限 | 10年 | |||||
免租期限 | 8個月 | |||||
權證信息 | 溫房權證鹿城區字第645672號、159530號、643868號 | |||||
出租標的使用情況 | 空置 | |||||
資產評估 情況 | 評估機構 | 安徽中安房地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
評估基準日 | 2021年12月29日 | |||||
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 已備案 | |||||
其他披露 事項 | 機械大廈使用年限已超20年;電子大樓使用年限已超30年,2021年經鑒定為B級危房;部分標的物按現狀帶租賃招商,其他詳見招商方案 | |||||
出租方基本情況 | 名 稱 | 溫州浙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 ||||
注冊地 (住 所) | 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黎明西路29弄6號6樓 | |||||
法定 代表人 | 呂阜 | |||||
社會統一信用代碼/組織機構代碼 | 91330300145043036G | |||||
聯系人情況 | 姓 名 | 黃奔奔 | 聯系電話 | 0577-88896058 | ||
傳 真 |
| 郵政編碼 | 325000 | |||
聯系地址 | 浙江省溫州市黎明西路機械大廈6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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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租賃行為決策及批準情況 | 出租方決策文件類型 | 黨委會、總經辦決議 | ||||
批準單位 | 溫州市工業與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 |||||
批準文號及決議文件名稱 | 中共溫州市工業與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委員會會議紀要〔2022〕1 號 |
交易 方式 | 1、信息披露期滿,如只征集到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該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按不低于競價底價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 2、信息披露期滿,如征集到2個及2個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可以選擇以下一種競價方式: 拍賣 | ||
交易方式說明 | 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現場增價式公開競價方式,實行價高者得確定受讓方。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保證金金額 | 50萬元 | |
交納時間 | 報名截止前交納,以到達保證金收款賬戶的時間為準。 | ||
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
交納賬號 | 收款單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000005 | |||
開戶行:溫州銀行城東支行 | |||
保證金 處置方式 | 確定承租方后,未被確定為承租方的意向承租人的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原路退回。 | ||
交易合同簽訂后,承租方按照合同及相關約定支付交易價款和交易服務費后,承租方的交易保證金將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分由承租方補足。 | |||
交易 條件 | 租金及費用支付方式 | 首年租金在競價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繳清并簽訂租賃合同;租金實行半年一付,先付后用,下期租金在上一次租金到期的15天前付清。 | |
租金遞增 | 前4年不變,第5年、第7年、第9年分別在上一年基礎上遞增3%。 | ||
履約保證金(租賃押金)設定 | 首年租金招租成交價的20%作為履約保證金(取整數),成交后由交易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不足部份由買受人補足);租賃合同解除或終止時,承租人須結清各項費用和騰空房屋,及時注銷或變更營業注冊地址和水電戶名等手續,并經出租人查驗房屋各項設施完整無損及確認手續辦結后,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 | ||
稅收及有關費用的承擔 | 出租人收取租金開具租賃發票的稅費由出租人負責;租賃房屋水、電等報裝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解決;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以及租賃房屋(含附屬配套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修繕等相關費用,須承租人自行負責,出租人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 ||
其他 | (一)意向承租人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相關審批文件資料以及周邊環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 (二)招租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租賃房屋現場現狀為準,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漏水、墻地面開裂、門窗損壞、設備設施損壞缺失等)和使用風險,須承租人自行修繕、彌補,承擔;相關風險承租人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人提出任何主張。 (三)意向承租人須按照規劃設計用途,合法經營,不得將標的物用于存放、經營易燃、易爆等物品。承租人須自行辦理工商、消防等經營事務涉及的相關審批手續,出租人對承租人能否獲得相關部門的審批不作任何承諾或保證,一切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 (四)意向承租人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對招商房屋的經營權進行整體轉租(可招商分租)。承租人因運營業務需要,需在招商資產上成立新法人單位的(承租人控股子公司),則由該新成立之法人單位(必須為承租人的控股子公司)承繼招商合同項下承認人之所有權利和義務。 (五)、意向承租人需在報名時向出租方遞交招商運營方案,方案內容至少包括商業布局規劃,自營部分和轉租或分租部分商業體量,招商計劃或經營計劃等。憑經招商方確認的《運營業態確認函》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六)、其余未盡事宜詳見招商方案 | ||
承租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成立、有效存續2年以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企業信息截止本出讓公告發布之日)。實繳注冊資本金不低于人民幣1000萬元(以驗資報告為準)。 2、意向受讓方需具有3個或3個以上的商業、商務園區(大樓)運營經驗,必須為正在經營的園區,且其中一處運營面積為12000平方米以上,所有園區(大樓)的總面積不低于30000平方米。(需提供相關房產租賃權招商合同或租賃合同復印件及相關現場照片等佐證材料)。 3、本項目機械大廈和電子大樓經營權整體一并出讓,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4、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
其他披露事項 |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期 | 自公告次日起15工作日,期間征集意向受讓方并辦理報名手續。 | |
信息披露期滿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承租方 | 信息發布終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