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1-02-08
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受溫州華僑飯店有限公司委托,就溫州華僑飯店中餐區域招租(重)項目以綜合評議方式進行招選,歡迎國內合格的單位前來參議。詳情請見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網http://www.huafeimaoyi.com/.
一、標的情況(具體轉讓內容及詳細要求見綜合評議文件相關部分)
1.項目規模:溫州華僑飯店有限公司擬將中餐區域部分進行招租。此項目總面積約7634㎡(面積以實際為準),含有21個豪華包廂,10個多功能廳,配備2個中廚房,可同時容納1400人用餐,可承接不同檔次規格的婚宴、會議、酒席等。采取招商租賃方式,以現狀移交,提供相應圖紙。
2.項目業態:項目標的物必須作為規范合法的餐飲、宴會、會議經營場所,其經營范圍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符合五星級酒店標準要求的餐飲、宴會、會議服務。
3.經營期限:中餐區域租賃期限8年。
4.參議底價:中餐區域租金基礎價:530萬元/年(具體面積以測繪圖紙面積為準),在第三年開始參選方須根據基礎價遞增,每兩年遞增幅度為2%,否則為無效報價。
二、參選方資格條件
1.參選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機構且注冊資本在人民幣300萬元及以上、經營范圍具有酒店管理、餐飲服務、會議服務等相關經營范圍;
2.參選方具有從事酒店餐飲服務行業3年及以上經驗(以法人機構營業執照上的成立日期為準),并能夠具備在一個宴會廳一次性接待300人以上的宴會服務和會議接待的能力和經驗;
3.參選方無不良負債余額【以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報告(信用報告)
為準】;
4.參選方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全體股東作擔保證明材料(全體股東擔保方式如下:若參選方股東之一為自然人的,則提供該股東作自然人擔保;若參選方股東之一為企業法人的,則須提供該股東作法人擔保,以及該法人股東中的最大自然人股東提供自然人擔保)(復印件加蓋公章);
5.其他需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
6.不接受聯合體報名。
三、報名時間、地點及要求
報名時間: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2月9日-3月14日:每天9時00分-11時00分,14時00分-17時00分,另3月15日當天9時00分-14時00分,節假日除外,截標之前報名有效)。
報名地點: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金泰大廈主樓2樓(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報名時須提交以下文件資料:
參選方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參選方有效的營業執照(成立時間不得少于3年)(復印件加蓋公章);
中國人民銀行或其分支機構征信中心出具的征信報告(信用報告);
參選方須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全體股東作擔保證明材料(全體股東擔保方式如下:若參選方股東之一為自然人的,則提供該股東作自然人擔保;若參選方股東之一為企業法人的,則須提供該股東作法人擔保,以及該法人股東中的最大自然人股東提供自然人擔保)(復印件加蓋公章);
參選方須提供2020年至少在一個宴會廳承接過1次性300人次以上的大型宴會和會議接待服務業績(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業績證明材料不能體現以上要求的視為不符合資格);
f.參選方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
四、綜合評議文件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綜合評議文件發售時間:2021年2月9日起至2021年3月15日止(2月9日-3月14日:每天9時00分-11時00分,14時00分-17時00分,另3月15日當天9時00分-14時00分,節假日除外,截標之前購買綜合評議文件有效,未購買綜合評議文件的潛在參選方拒絕參加綜合評議);
綜合評議文件發售地點:溫州市鹿城區車站大道金泰大廈主樓2樓(浙江建科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綜合評議文件售價:每份人民幣300元整(售后不退);
綜合評議文件獲取方式:參選方在報名后即可購買綜合評議文件。
五、評議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1年3月16日9時30分;
地點:溫州市鹿城區海事路17號金可達商務樓七樓721室。
六、綜合評議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3月16日9時30分;
地點:溫州市鹿城區海事路17號金可達商務樓七樓721室。
七、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池先生、盧先生
聯系電話:13600672377、0577-85502166
傳真:0577-85551235 、0577-85502166
監督部門:溫州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聯系電話:0577-88900185
八、參議保證金開戶銀行及賬號
參議保證金:壹佰萬元整(¥1000000)
戶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賬號:741000120190008644
開戶行:溫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東支行
注: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同報名截止時間
九、其他
招選方有權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在評議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終止本項目評議活動。
本綜合評議文件僅向參選方提供,所有獲得本綜合評議文件的各方將被視為已同意對本綜合評議文件內的所有信息采取保密措施,未經溫州華僑飯店有限公司、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同意,不得把本綜合評議文件所載的所有或部分內容采用謄抄、拍攝、復印、轉交、分發、網絡傳播或其它方式向他人披露。
溫州華僑飯店有限公司
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
2021年2 月 9日